关于同意建设河南省智能矿山技术创新中心等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经研究,同意建设“河南省智能矿山技术创新中心”等13个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技术创新中心即进入建设期,建设期3年。待建设期满,省科技厅将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命名。

  附件: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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